河南:环境污染治理再加码

添加时间:2017年06月08日   【字体大小: 】 关注:1146
     河南省政府近期印发《河南省清洁土壤行动计划》,这标志着,去年国务院发布“土十条”之后,河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有了结合本省实际的“时间表”和“路线图”。行动计划提出了河南省土壤污染防治的指标: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,到2020年底都要达90%以上,2030年底都要达95%以上。此外,河南省环保厅成立了土壤环境管理办公室,并建立河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厅际联席会议制度。
     行动计划指出,当前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总体良好,但由于正处于新型工业化、城镇化、农业现代化加速推进时期,局部地区土壤呈现新老污染并存、有机污染和无机污染交织的复杂局面。按照计划,2017年年底前河南省要完成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国控点位设置,建立土壤环境监测体系,相关的技术规范正在制定中。为落实“土十条”,今年河南省还要把洛阳、新乡、驻马店作为3个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,建立工作体系、政策体系,重点在土壤污染源头预防、清洁生产、风险管控、治理与修复、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进行探索。
    另据记者从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获悉,全省燃煤锅炉和水泥、钢铁企业,实施最严格排放标准,6月1日前仍未完成提标治理的,将被实施停产或限产。
    根据《河南省2017年严格大气污染防治管控实施方案》要求,今年河南省强力推进全省燃煤锅炉和水泥、钢铁行业进行提标治理,10蒸吨以上、65蒸吨(含)以下燃煤锅炉以及水泥企业、钢铁企业实施特别排放限值改造,6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,6月1日是要求完成的时限。 
    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5月23日向全省下发通知要求,各省辖市、省直管县(市)环保部门要强化监督管理,对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,加快完成验收;对目前治理工程仍未开工、未按期完成治理的企业,及时提请当地政府依法采取停产治理措施。
     通知称,6月1日起,对未完成特别排放限值改造的燃煤锅炉和水泥企业,依法实施停产治理。对未完成特别排放限值改造的钢铁企业,一律限产50%(以高炉数量计),直至改造任务完成方可正常生产。有关业内人士认为,特别排放限值要比通常排放标准更加严厉,原来在其他省份实施,今年要求河南省实施,这将会倒逼有关行业转型升级,优化产能,实现绿色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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